210707,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认定

 

裁判法院:北京铁路运输法院
裁判时间:2017年6月
案号:(2017)京7101民初197号

【法院认为及判决】
本院认为,董某某作为投保人、祝某某作为被保险人,与A保险公司之间签订的保险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本案的争议焦点为:投保人在投保时是否存在未如实告知的情形,A保险公司是否应当对原告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原告是否违反了如实告知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前,祝某某曾在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进行甲状腺超声检查:2013年2月22日,“超声提示:左叶甲状腺结节、左叶甲状腺钙化灶、双侧颈部淋巴结可见”;2015年10月27日,“超声提示:左叶甲状腺钙化灶、右叶甲状腺结节、双侧颈部淋巴结可见”,祝某某通过体检发现患有甲状腺结节,属于甲状腺疾病。但投保时,在人身保险投保书(电子版)中健康告知部分内容第8项:“您是否目前患有或过去曾经患过下列疾病或手术史?若“是”请在说明栏告知……G.血液系统疾病,例如:糖尿病、痛风、甲状腺或甲状旁腺疾病……”,投保人董某某和被保险人祝某某均勾选了“否”。投保人董某某作为被保险人祝某某的丈夫,二人长期共同生活,且祝某某多次检查出甲状腺方面问题,对祝某某的身体情况应该是知晓的,且投保时祝某某本人亦在现场,其对自身身体疾病情况更是清楚的。但是,董某某在向保险公司投保时,对于保险公司询问的有关甲状腺疾病方面等问题,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一概作出了否定的回答,显然与事实不符。此外,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电子投保申请确认书、投保书均是完整的文件,董某某有条件阅读到保险公司的“询问事项”、提示、确认内容等,且进行了声明抄录和亲笔签名确认。每一个理性的人均应当知道,在文书上签字,除非作出保留意见或者不同意的特别注明,在通常情况下意味着对于文书所载明内容的认同。原告虽称在投保时业务员并未对相应问题进行询问,签名只是按照业务员的提示在相应位置签了字等,但原告没有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上述主张,且原告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道在相关文书上签名的后果。据此,本院判定,投保人董某某在订立合同时,没有履行《保险法》所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其未如实告知的祝某某所患甲状腺结节疾病,与申请理赔的甲状腺癌的发生有关联性,且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情形,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是否增加保险费,保险公司在法定期限内解除合同有法可依。保险公司不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第二,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属于故意还是重大过失。保险公司认为解除合同的理由是投保人董某某因故意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本院也注意到,甲状腺结节是由多种原因导致甲状腺内出现一个或多个组织结构异常的肿块,引起甲状腺结节的常见病有单纯性甲状腺肿、甲状腺炎、甲状腺腺瘤、甲状腺囊肿及甲状腺癌等。2016年12月7日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的入院记录中记载了祝某某的病情“……考虑为甲状腺乳头状癌”。而甲状腺乳头状癌系甲状腺腺癌的一种,临床最常见、恶性度也最轻,乳头状癌是所有甲状腺癌中生长最缓慢的,可在甲状腺内局限数年。医院入院记录也记载了“患者无声音嘶哑、饮水呛咳,无胸闷心悸、怕热多汗,无乏力、食欲减退等症状”,祝某某没有明显的病症表现。且原告在庭审中也向法庭陈述,“甲状腺结节很正常,不属于疾病,虽然每年例行体检,检查了很多项,也检查出来了甲状腺结节,但医生都说没事,只是说让我每年定期检查。之后查出来癌症了,医生还说手术不着急,可以再推迟做手术。这次检查出癌症还是自己主动去医院做的,由于妈妈去年九月去世后我深受打击,觉得身体不舒服,老上不来气所以才又去医院专门做的检查,检查时发现甲状腺附近有团形的阴影,医生让我半年后再复查,我不放心,医生才给我做的穿刺,才发现的甲状腺癌”,原告可以有机会选择暂不治疗,但在放弃治疗获取保险赔偿和积极治疗及时控制疾病方面,原告选择的是后者。由此,结合甲状腺结节、甲状腺癌、甲状腺乳头状癌的特点以及原告所述情况和本案事实,本院认为,投保人董某某和被保险人祝某某在投保时并非故意向保险公司隐瞒病情,不存在骗取保险金的主观故意,应属于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五款规定,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因此,被告A保险公司应向投保人退还保险费。因本案原告为被保险人祝某某,其诉讼请求为请求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而退还保险费属于投保人的权利,因而投保人需另行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第五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祝某某的诉讼请求。